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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晓林律师 周晓林律师,瀛和律师机构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,瀛和律师机构数字化中心主任,瀛和律师机构股权治理委员会副主任,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。    著作成果:出版《股权控制战略》(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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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周晓林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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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地址:faxueyuan198@163.com

执业证号:13707201210163864

执业机构:山东伟弘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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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决议

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登记

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登记

公司股权转让、股东变更的,应自股权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,并提交下列文件、证件:
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。

2、股东会(股权转让前的股东参加)决议。

主要内容:

(1)转让者、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、受让者;

(2)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;

(3)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(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的)。

3、股权转让协议书。

主要内容:

(1)协议双方的名称(姓名);

(2)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;

(3)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;

(4)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;

(5)订立协议的时间、地点:

(6)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(包括违约责任、争议解决途径等)。

4、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,还应提交新股东会(股权转让后的股东)决议。

主要内容:

(1)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;

(2)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(包括公司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)。

5、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。

6、新股东(指受让股权新加入的股东)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。

7、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;

8、视转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:

(1)转让方是合伙企业的,应提交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的文件;

(2)转让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,应提交该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同意转让的意见。

9、《公司股东(发起人)名录》。

10、评估报告(转让的股权未涉及国有、集体资产的,可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决定转让的价格而不经评估)。

11、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和资格证明。

12、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。

【法律指引】

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2005-10-27修订)

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,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。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。

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、住所、注册资本、实收资本、经营范围、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。

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,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,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。

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、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,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,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,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。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。

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2005.12.18修订)

第九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:

(一)名称;

(二)住所;

(三)法定代表人姓名;

(四)注册资本;

(五)实收资本;

(六)公司类型;

(七)经营范围;

(八)营业期限;

(九)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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